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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现对《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769号与中山市东区齐东村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769号与中山市东区齐东村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申报主体单位:中山市东区中学
调查单位: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15800195428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769号与中山市东区齐东村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区街道孙文东路齐乐路3号,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080.50㎡,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3.406318°,纬度:22.521971°。地块北抵中山市规划设计院,南接中山市东区中学,西临嘉怡苑,东至齐乐路。
2025年10月,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受中山市东区中学委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技术规范要求,于2025年10月调查单位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根据调查情况:
地块1994年前为空地,1994年地块建设宿舍楼、杂货间。2020年宿舍楼、杂货间拆除,至今地块内部无明显变化。地块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或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等。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和学校,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污染源。
综上,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769号与中山市东区齐东村用地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该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较小,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本地块符合中小学用地的使用要求。因此,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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