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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之乙酸乙酯

时间:2018-09-10  作者:admin  浏览:15056 [ 返回 ]

说起乙酸乙酯,可能很多人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要说一般人,就是从事职业卫生多年的小编,也是公司做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时才知道这一危害因素的存在。为了了解这一危害因素,小编特地有请教了职业卫生专家。

乙酸乙酯是一种有机溶剂,用途较多,广泛应用于各行业,例如涂料、油墨、香料原料等等,用途如此广泛,对人体却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就需要我们多关注这一危害因素的危害及如何防护的问题,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乙酸乙酯危害

健康危害:
危害因素分类:化学因素类。
侵入途径:可经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进入人体。
健康危害:乙酸乙酯可经呼吸道吸入和皮肤吸收,短时间吸入高浓度可引起眼、鼻、咽喉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咳嗽、胸闷,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肺水肿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及麻醉作用。此外,常见嗜睡、意识不清、呼吸闲难、酸中毒和肝、肾损害等急性中毒临床表现,眼接触本品可引起眼结膜充血和眼睑水肿。皮肤接触可引起皮炎(红、肿、痛、起疱)及湿疹。误服者可产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血性腹泻。对本品过敏者可出现牙龈出血,甚至过敏性休克。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致角膜混浊、继发性贫血等。
危害后果:急性肺水肿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及麻醉作用。

理化特性:
无色液体,带有水果芳香味,易挥发、易燃、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氯仿、乙醚、丙酮和苯等有机溶剂。易起水解、皂化作用。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明火可引起燃烧。与氧化剂接触可引起猛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在低处可扩散到远处,再遇明火会回燃。
闪点:-4℃
自燃点:425. 6℃
爆炸极限:2.2%〜11.4%

突发事件如何应急?
现场泄漏处理。迅速切断火源。救护人员穿好防护衣,戴正压式呼吸器,用活性炭或惰性材料吸收。将急性中毒者搬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眼、皮肤污染,用生理盐水冲洗后送就近医院急诊室治疗。呼吸道刺激症状明显可用2. 5%碳酸氢钠、地塞米松、氨茶碱、庆大霉素配成溶液雾化吸入, 眼部用氯霉素眼药水和地塞米松交替滴眼治疗。皮肤炎症按皮炎常规处理,有酸中毒表现可给5%碳酸氢钠液静脉点滴,酌情用保护肝、肾药物。

如何防护:
密闭作业,局部抽风排毒,佩戴防毒面罩。大量使用时应着防护服,有溅出危险时应佩戴防护眼镜,减少皮肤接触。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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