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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南路南侧16.2349亩储备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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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现对《大沙南路南侧16.2349亩储备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沙南路南侧16.2349亩储备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申报主体单位: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调查单位: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760-88880085

大沙南路南侧16.2349亩储备用地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大沙南路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0823.25 m2,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3.391015°E,纬度:22.547363°N。地块北抵大沙南路,南接汇星豪庭,西临天明东华阁,东至建华龙湖·香山颂,该地块现状为空地、临时项目部。

2024年3月,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受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技术规范要求,于2024年3月调查单位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根据调查情况:

地块2006年前为农用地,种植蔬菜等;2007年至2018年地块为荒地;2019年地块为苗木场;2019年8月地块内北侧搭建天明东华阁项目部,直至2023年更换为华发学府壹号项目;地块内东侧2021年搭建龙光玖悦臺项目部,2024年龙光玖悦臺项目部搬离,2025年建华龙湖·香山颂临时项目部入驻至今。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拟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或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等。地块周边主要为居民区和学校,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污染源。

综上,该地块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较小,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 1-2019),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本地块符合居住用地的使用要求。因此,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不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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