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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时间:2016-09-09  作者:admin  浏览:3070 [ 返回 ]

生产性粉尘专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生产环境、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职业危害因素。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会导致尘肺。生产性粉尘由于种类和理化性质的不同,对机体的损害也不同。按其作用部位和病理性质,可将危害归纳为尘肺、局部作用、全身中毒、变态反应和其他五个部分。

 

1、尘肺

 

尘肺是指在工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按其病因不同又分为五类:

 

(1) 矽肺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2) 硅酸盐肺是指长期吸入含有结合状态的二氧化硅的粉尘所引起的尘肺,如石棉肺、滑石肺、云母肺等。

 

(3) 炭尘肺是指长期吸入煤、石墨、碳黑、活性炭等粉尘引起的尘肺。

 

(4) 混合性尘肺是指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和其他物质的混合性粉尘(如煤矽肺、铁矽肺等)所致的尘肺。

 

(5) 其他尘肺长期吸入铝及其氧化物引起的铝尘肺,或长期吸入电焊烟尘所引起的电焊工尘肺等。

 

上述各类尘肺中,以矽肺、石棉肺、煤矽肺较常见,危害性则以矽肺最为严重。

 

2、局部作用

 

吸入的粉尘颗粒作用于呼吸道黏膜,早期可引起其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增加,从而阻留更多粉尘,久之则酿成肥大性病变,黏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最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产生的刺激作用,可引起上呼吸道炎症;沉着于皮肤的粉尘颗粒可堵塞皮脂腺,易于继发感染而引起毛囊炎、脓皮病等;作用于眼角膜的硬度较大的粉尘颗粒,可引起角膜外伤及角膜炎等。

 

3、全身中毒作用

 

吸入含有铅、锰、砷等毒物的粉尘,可被吸收引起全身中毒。

 

4、变态反应

 

某些粉尘,如棉花和大麻的粉尘可能是变应原,可引起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炎症、湿疹和偏头痛等变态反应性疾病。

 

5、其他危害

 

某些粉尘具有致癌作用,如接触放射性粉尘可致肺癌,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瘤。沥青粉尘沉着于皮肤,可引起光感性皮炎等。

 

依据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方式和伤害途径,进行针对性的个人防护。

 

粉尘(或毒物)对人体伤害途径有三种:一是吸入,通过呼吸道进人体内:二是通过人体表面皮汗腺、皮脂腺、毛囊进入体内;三是食入,通过消化道进入体内。

 

那么针对伤害途径,个人防护对策:一是切断粉尘进入呼吸系统的途径。依据不同性质的粉尘,配载不同类型的防尘口罩、呼吸器、(对某些有毒粉尘还应配戴防毒面具);二是阻隔粉尘对皮肤的接触。正确穿戴工作服(有的还需要穿连裤、连帽的工作服)、头盔(人体头部是汗腺、皮脂肪和毛囊较集中的部位)眼镜等:三是禁止在粉尘作业现场进食、抽烟、饮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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