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鉴检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00-6898-200
设为主页
收藏
English

服务查找:

  • 1
  • 2
  • 3确 认

法规标准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规标准 > 正文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

时间:2015-02-09  作者:admin  浏览:2160 [ 返回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1号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已经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年2 月2日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 

一、必须按规定注册独立法人单位,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对出具的报告负法律责任,严禁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转包服务项目。

二、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公平竞争,严禁假借、冒用他人名义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

三、必须做到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在网上公开评价报告、检测项目等有关信息,严禁出具虚假或漏项、缺项报告。

四、必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禁出租资格证书、在报告上冒用他人签名。

五、必须保障专业技术服务和报告质量,严禁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抄袭他人成果。

违反上述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深圳总部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东莞惠州清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广州佛山南沙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中山珠海汕头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肇庆江门阳江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浮梅州韶关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百度商桥

热线4006898200
二维码
微信服务更贴心

快速访问
天鉴检测原天鉴测试
第三方检测机构介绍
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
职业卫生检测服务
职业卫生检测申请
快速联系
电话:400-6898-200
传真:0755 26727113
QQ :2134456687
邮箱:service@skyte.com.cn
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67区留仙一路甲岸科技园
版权条款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Copyright©天鉴职业卫生检测
粤ICP备13016417号
战略伙伴
意大利Centro Servizi Tecnologici(CST)
中龙检验认证(香港)有限公司
Top